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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工业大学研究生会组织改革情况
  时间:2022-12-12 19:37  来源:校团委    浏览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及《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工作方案》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二、《河南工业大学研究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  纲

      第一条  河南工业大学研究生会是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在校团委的指导下的学生自治组织。

      第二条  本会宗旨是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

      第三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四条  本会的一切权力属于全体会员,会员行使民主权利的机构是全校研究生代表大会,各学院(系)研究生代表大会和全班学生会议。

      第五条  基本任务:

      (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引导同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团结和引导同学努力成长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进一步增强同学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自信心,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二)充分发挥研究生会联结学校和广大同学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代表学生参与学校事务、参加校务监督,保证同学与学校沟通渠道的畅通,依法依章程表达和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三)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科技、文化、体育等第二课堂活动,促进同学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四)加强同学之间及各学院之间的相互交流,发展河南工业大学与兄弟院校及社会各界的有益交流和良好关系。

      第六条  本会的一切活动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河南省学生联合会章程》。

      第二章   会 员

      第七条  凡取得河南工业大学学籍的在校研究生均为本会会员。

      第八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依据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研究生会重大事务。

      (二)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受留校察看处分者,在留校察看期间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有权通过各种正当途径或采取适当形式对本会各级组织及工作人员实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建议。

      (四)会员在生活、学习等方面遇到困难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解决;受到不公正的对待时,有权请求本会的帮助和保护,并如实向有关部门转达建议、要求及意见;本会各级组织及相关人员必须认真对待。

      第九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其它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遵守本会章程。

      (二)在行使权力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学校及本会的权益,未经本会同意,任何会员不得以本会的名义进行任何活动。

      (三)支持本会的组织工作,执行本会决议。

      (四)自觉加强思想修养,提高思想素质,刻苦学习,积极为同学服务。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有关规定,制定本产生办法。

      一、河南工业大学第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河南工业大学研究生会第三届主席团成员。选举的组织工作由河南工业大学第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主席团负责。

      二、拟设主席团5名,拟提名主席团成员候选人6名,差额1名。主席团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学院党组织同意,由学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报校党委同意后,提交大会主席团,经大会主席团初步确认,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根据酝酿讨论情况确定委员会候选人名单,提交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六、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河南工业大学研究生会章程》的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河南工业大学第三届研究生会主席团由河南工业大学第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二、关于河南工业大学第三届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名单,综合学校、学院各级组织意见,报请校党委和省学联批准,提交河南工业大学第三届研究生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讨论后进行选举。

      三、选举一律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主席团采用等额选举的办法产生。

      四、选举时,实到会委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委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五、出席本次全体会议的委员,有权对每位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弃权或另选他人。赞成的,在投票时不做任何操作;不赞成的,在投票时在评论区发送“反对”;弃权的发送“弃权”。如另选他人,请在评论区评论“我想选XXX”,并相应否决原候选人。每次参与投票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

      六、正式选举结束,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委员的半数为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应对不足名额再进行选举。

      七、选举设监票人1名,由学委会主持人从不是候选人的委员中提名,经学委会表决通过,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选举设计票人1名,由大会秘书处提名,经学委会表决通过,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计票工作。

      八、计票结果由监票人宣布,选举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九、本选举办法由河南工业大学第三届研究生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后生效。



河南工业大学研究生会




      七、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本着“先进性、广泛性和代表性相结合”的原则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2022年7月3日在莲花街校区25201多功能厅及腾讯会议平台隆重举行河南工业大学第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确定代表总数为115名,其中党员代表人数25名,团员代表人数72名,少数民族代表人数18名。根据上级学联有关精神和要求,经过由下至上,由上至下多次酝酿,最终确定代表人选和委员候选代表建议名单,并经过大会组织组的审查,基本符合条件,提交大会审议通过。

     现场照片如下图,会议宣传链接为https://www.haut.edu.cn/info/1064/53343.htm。

      八、校级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河南工业大学第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

研究生 代 表 产 生 办 法

      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印发《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有关规定,河南工业大学第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由全校各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团委审核,经学院召开大会组织选举产生。

      一、研究生代表条件

出席河南工业大学第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代表应是有选举权的在校研究生中的优秀分子。他们应具有以下条件:

      1、模范遵守和贯彻学校各项章程,严守纪律、品德高尚、公道正派、心胸宽广。

      2、努力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

      3、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在学习、劳动和学生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4、同广大青年学生保持密切联系,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受到青年学生的拥护和信任,能如实反映青年学生的意见,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忠实履行代表的职责。

      二、河南工业大学第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名额、构成及分配原则

      1、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所在院(系)研究生人数的1%。其中,女性代表一般不少于代表总数的 25%。

      2、代表名额的分配原则:一是根据各选举单位研究生人数;三是代表应具有广泛性;三是工作需要。




河南工业大学研究生会

     

     

      九、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办法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团的十八大精神和上级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9号)、《河南省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豫青联字〔2017〕50号)、《河南省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实施方案》(豫青联字〔2017〕56号)、《河南工业大学研究生会组织改革实施方案》(校青联字〔2019〕11号)及上级有关政策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河南工业大学研究生会特研究制定了《河南工业大学研究生会述职评议工作方案》。

      第一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团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注重实绩、量化考评”的原则,努力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效的研究生会工作机制。

      第二条 本方案的制定旨在加强对全校研究生学生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全面准确地掌握研究生学生干部的学习、工作情况,加强绩效评议与总结反馈,加强研究生会学生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和覆盖性。

      第三条 学生干部述职应当有利于增强研究生学生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服务于广大同学的意识,应当有利于促进研究生干部队伍的建设。

      第四条 研究生学生干部述职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述职评议考核以个人履行职责为重点,总结成绩要实事求是,分析问题要客观准确。述职人员主要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述职;

      (二)坚持发扬民主的原则。述职、评议大会根据述职人员所在的研究生会主席团或部门,分别组织代表参会,保障老师、同学们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三)坚持注重实效的原则。述职、评议、考核始终要以促进河南工业大学研究生会工作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述职、评议、考核以达到促进各级研究生会发展的目的。

      第五条 成员组成: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研究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评议会学生代表人数依据各学院、各级研究生会所在学期研究生总人数确定。

      第六条 述职评议程序为:

      (一)调研分析。述职前述职人员应当对述职内容要求开展调查研究,认真调研,认真总结,全面了解研究生会工作总体情况。评议会应当安排相关评议人员对述职人员所在研究生会组织、班级等进行该人员的政治思想、学习成绩、生活作风等的调查考量;

      (二)撰写报告。在摸清情况、总结经验、找准问题的基础上,认真撰写述职报告。主要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述职。对本学期开展较好的工作或活动要认真总结,打造品牌。对尚未完成的任务,努力抓好落实。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认真剖析原因,研究制定改进措施。述职报告要做到总体思路清、基本情况准、问题分析透、工作措施实;

      (三)述职总结。述职结束后,由评议小组根据述职人员述职情况,分析研究生会工作的成效和不足,找准问题,通过摆问题、定措施、提要求、抓落实等一系列举措,进一步增强和抓好各级研究生会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七条 研究生学生干部述职完毕,应参加统一的民主测评。评议小组需根据述职人员前期上交的资料及述职过程进行民主综合评分,严格按照评分细则,分别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客观评价。第八条述职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将述职报告交指定部门存档。

      述职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一)述职人员所任职务、任职期限;

      (二)述职人员工作的指导思想及个人日常行为规范;

      (三)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四)述职人员在工作中取得的主要成绩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今后的改进措施;

      (五)对今后工作的展望及安排;

      (六)其他应当阐明的情况。

      第九条 述职评议结果将进行为期一周的校内公示环节。评议结果将作为对学生干部评奖评优、测评加分的重要参考。不允许与其岗位简单直接挂钩。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河南省学联秘书处邮箱:hnxlmsc@126.com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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