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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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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河南工业大学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属学生组织(校级社团)成立团支部的通知
  时间:2022-05-04 08:00  来源:    浏览


各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各团属校级学生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青团在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中要发挥主力军作用的重要要求,深化共青团改革和全面从严治团要求,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进一步加强我校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和延伸,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相关规定,决定在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各团属校级学生组织(以下简称学生组织)普遍建立团支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组织团支部成立条件

    1.申请成立团支部的学生组织必须是经校团委正式注册成立的合法学生组织

    2.学生组织共青团员人数超过3人的须建立团支部。


二、学生组织团支部的工作职能

    1.学习党的理论,学习二十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团的政策和重要会议精神,执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指示等。

    2.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引导团员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学习交流、仪式教育、主题团日等教育活动。

    3.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团组织的工作和活动的方式方法,不断增强团支部的凝聚力。

    4. 结合学生组织类别和发展方向,组织开展活动,助力学生成长发展。


三、学生组织团支部委员会构成及职责

    学生组织团支部委员会的基本构成为学生组织团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各一人。可根据学生组织团员人数,适当增设团支部副书记或其他工作岗位。团支部负责人原则上由具有团籍的学生组织负责人兼任。其具体职能如下:

    1.团支部书记:主持团支部的全面工作,包括召集团支部团员大会和委员会,  传达上级精神,讨论团支部工作;结合支部具体情况,制定并实施工作计划;监督本学生组织重大决策、工作计划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了解掌握团员的思想幸运大动态,向支部团员大会和学生组织团总支汇报情况等。

    2.组织委员:掌握团支部的组织状况,做好团情统计工作;了解团员的思想、学习情况,做好团员的思想教育与管理工作;组织团员学习团务知识,开展本支部团日活动。

    3.宣传委员:按照上级团组织的要求,开展宣传动员工作;负责团支部的信息工作和对外宣传工作,做好工作总结和资料整理工作。


四、学生组织团支部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学生组织团支部成员不在学生组织团支部缴纳团费,除必须履行《团章》中规定的所有团员义务和享有《团章》规定的所有团员权利外,还拥有以下义务和权利:

    1.认真学习并遵守学校关于学生组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在学生组织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每学期参加学生组织团支部的人员登记。

    3.按照“多种模式、多重覆盖”的团建机制, 学生组织团员的团籍归属于班级团支部,团费缴纳至班级团支部,应积极参加班级团支部及学生组织团支部开展的活动。

    4.按照规定参加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评选。


五、团支部成立程序

    1.由学生组织提出建团申请, 挂靠单位团组织审核后报校团委批复。

    2.校团委下发批复,同意成立团支部。

    3.学生组织在挂靠单位团组织的指导下,召开全体团员大会,选举产生团支部委员会,确定委员数和名单。

    4.向挂靠单位团组织和校团委递交关于选举结果的报告并于2022516日送至25207办公室


共青团河南工业大学委员会

 202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