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书院)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重要思想的指示精神,动员引领广大青年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挺膺担当,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中国青基会)与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合作,开展2025“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公益活动。通过对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青年个人及团体提供资金支持,助力其坚定理想信念、涵养进取精神。
一、资助内容
(一)资助范围
根据中国青基会2025年“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公益活动项目安排,计划在高校(含民办、高职)中推选在读学生及学校科创团体提供资助支持。其中“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项目。每校推报1人,资助标准为2000元/人;“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每校推报1人,资助标准5000元/团队。
二、资助名额及对象推选要求
(一)"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项目1人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3、截至2025年12月31日前,内地(含民办、高职)在读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4、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优先推荐家庭经济条件较弱学生;
5、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身残志坚、自立自强等方面具有典型事迹;
6、在社会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大学生群体中具有榜样作用。
(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项目1个
1、在全国高校(含民办、高职)内推选科创团体,团体内的学生含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科创团体开展的项目须突出科技自立自强,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在国家重要建设领域、重点工程、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事件中作出一定贡献;
3、科创团体中有学籍并在读的学生不低于团体总人数的80%。
二、推选程序
(一)信息发布
我校通过校园媒体渠道发布活动名额、资助金额、申请资助条件及申请受理时限等活动信息。
(二)资助申报
校团委将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推选受助对象,通过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且无异议后,指导学生个人填写相应的《2025“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公益活动申请表》(附件,以下简称活动申请表),同时对提交活动申请表的学生个人的日常行为、学习思想等情况进行初审考察。我校初审后,将活动申请表报至省青基会审核。
(三)资助审核
校团委于2025年12月29日前将审核确认后的活动申请表、公示表电子版报至省青基会邮箱,同步将表格盖章件寄至省青基会。省青基会复审后报中国青基会,中国青基会审核各校报送材料并争求捐方意见,确认合格后拨付资助款,审核不合格将取消资助名额。
三、项目要求
(一)确保公开透明
我校将高度重视资助对象的推选等相关工作,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执行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强化项目管理
严把审核关、发放关、跟踪关,确保活动执行规范有序,切实做到“选对人、发好钱”。
(三)推动成果转化
立足将本次活动作为希望工程助学育人重要载体的基本定位,充分发挥对青年学生的思想引领作用和对其他社会力量的示范带动作用,积极探索形式多样的组织化育人路径,推动资助成果更为有效地转化为政治成果和组织成果。
共青团河南工业大学委员会
2025年12月21日